根据丹东市医疗保障局《丹东市医疗保障定点医药机构协议管理经办规程(试行)》(丹医保发[2025]85号)的相关规定,按工作流程,对申请丹东市医疗保障定点医药机构资格的申请单位进行了受理、审核及评估。现对符合准入条件且评估合格的1家医疗机构予以公示。
公示的医疗机构:
1. 东港市福利院福康诊所
公示期自即日起5个工作日,即2025年12月25日至2025年12月31日。在公示期间内对公示的医药机构有异议的,以实名方式向丹东市医疗保障事务服务中心两定机构管理办公室反映。
通信地址:振兴区青年大街67号劳动保障大厦丹东市医疗保障事务服务中心两定机构管理办公室。
联系电话:3105779
特此公示
丹东市医疗保障事务服务中心
2025年1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