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零售药店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医保局3号)、《黔东南州医疗保障定点零售药店服务协议》等文件规定,结合贵州宏丰一康药业连锁有限公司岑巩五分店主动解除医保服务协议的申请,经局党组(扩大)会议研究决定,我局从2026年1月21日起,给予解除上述1家定点零售药店医保服务协议,现向社会公告如下:
医药机构名称:
1.贵州宏丰一康药业连锁有限公司岑巩五分店
医药机构地址:
1.贵州省黔东南州岑巩县?水路1楼4号
解除时间(2026年1月21日00:00分)起,以上1家零售药店不再为参保人员提供医保结算服务,公告之日起发生的费用医疗保障基金不予支付。
特此公告。
岑巩县医疗保障局
2026年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