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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州】晋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晋江市DRG支付方式改革三年行动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10/18 10:05: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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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医改工作的重要指示,深化医保支付方式改革,进一步加强我市DRG支付方式改革三年行动工作组织领导,确保改革有力有效推进,根据国家、省、泉州市医保局DRG支付方式改革三年行动的工作要求,经研究,决定成立晋江市DRG支付方式改革三年行动工作领导小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领导小组成员

  组    长:吴志朴(市委常委,市政府副市长)

  副 组 长:郑志杰(市政府办公室党组成员、二级主任科员<保留副科级待遇>,政府综合系统党委书记)

  施嘉奕(市卫生健康局局长,市委组织部副部长)

  黄长沙(泉州市医保局晋江分局局长)

  成    员:李金梭(市财政局四级主任科员)

  黄东昭(市卫生监督所所长、卫生健康局党组

  成员)

  姚文森(泉州市医保局晋江分局班子成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泉州市医疗保障局晋江分局,负责领导小组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姚文森同志兼任,成员由泉州市医保局晋江分局、卫健局相关科室负责人组成。

  二、主要职责

  (一)贯彻落实国家、省、泉州市医保局关于DRG支付方式改革三年行动计划工作的方针政策;

  (二)统筹推进、协调解决我市DRG支付方式改革中的重大事项和重大问题;

  (三)评估我市DRG支付方式改革成效,总结好的经验做法,进行改革宣传,对上级政策提出意见、建议。

  三、工作制度

  (一)会商制度。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定期或不定期召开会议,听取成员单位有关改革工作汇报,及时研究解决成员单位提出的有关问题,汇总提交需领导小组协商事项。

  (二)协同制度。各成员单位要认真研究DRG支付方式改革有关工作任务和要求,不折不扣落实落细改革各项工作任务,加强沟通对接,协调协作,及时协调解决改革中的问题和难题,完善工作中的配套政策。

  (三)调研制度。各成员单位要立足职责,深入开展调研,及时发现改革工作的亮点做法和存在不足,推动工作顺利开展。

  (四)督导制度。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加强对改革各项工作任务完成情况的跟踪督导,推进改革工作落地见效。

  晋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9月28日

  (此件主动公开)

  市有关单位:财政局、卫生健康局、泉州市医保局晋江分局。

  抄送:泉州市医疗保障局、泉州市医疗保障基金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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