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化医疗服务价格改革,落实医疗服务价格管理,根据《省医疗保障局 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做好中医针法类、中医外治类、中医类(灸法、拔罐、推拿)及放射检查类医疗服务项目整合和价格调整的通知》(鄂医保发〔2025〕29号)精神,废止了258项中医针法类、中医外治类、中医类(灸法、拔罐、推拿)及放射检查类医疗服务项目,整合为46项中医针法类、中医外治类、中医类(灸法、拔罐、推拿)医疗服务项目和26项放射检查类医疗服务项目。省局已经制定上述72项的全省最高限价,要求各市州充分考虑地区经济发展水平和医疗卫生水平差异,以及价区之间的合理价差(根据省局划分恩施州处于第三价区)制定本地医疗服务价格标准。
按照政府制定价格程序规定,州医保局于2025年7月11日上午召集全州各级公立医疗机构相关专家进行了专家论证。经专家论证,建议以省局制定最高限价为基础,下浮15%制定恩施州价格。
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对《恩施州落实新增中医类、放射类医疗服务项目价格方案(专家论证稿)》的意见和建议。相关意见建议于2025年7月18日前将以纸质或电子邮件方式反馈至恩施州医保局医药服务管理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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