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持续优化我市医疗救助服务资源配置,切实保障困难群众多元化、专业化就医需求,根据《关于进一步做好困难群众就医服务管理工作的实施方案》(晋医保办发〔2025〕1号)和《关于做好2025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障工作的通知》(并医保发〔2025〕14号)要求,经中心主任会议审议通过,在41家候选医疗机构中遴选确定10家机构作为第三批市级医疗救助定点医疗机构,其中重点专科医院5家、公立综合医疗机构5家,现予以公示。
拟纳入太原市第三批医疗救助定点医疗机构名单(10家)
1、太原安定医院
2、太原市黄寨精神病医院
3、山西爱尔眼科医院有限公司
4、太原爱尔眼科医院(有限公司)
5、山西和济肾脏病医院有限公司
6、太原纺织职工医院
7、山西省商业供销职工医院(山西气管炎专科医院)
8、中北大学医院
9、山西省一〇九医院
10、太原东华门医院
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2025.11.28-2025.12.4)。在公示期间内对以上医疗机构有异议的,可以实名方式向太原市医疗保险管理服务中心医药机构服务科反映。
通信地址:太原市万柏林区南屯路1号太原市医疗保险管理服务中心医药
机构服务科。
特此公示
太原市医疗保险管理服务中心
2025年1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