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浙江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印发浙江省医疗保障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零售药店确定评估细则的通知》(浙医保发〔2021〕46 号)、《金华市医疗保障中心关于印发<金华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药机构确定评估工作方案>的通知》(金医保中心发〔2022〕3号),经医疗机构自愿申请、现场勘验及综合评估,拟将义乌义人医疗管理有限公司佛堂口腔诊所等4家医疗机构纳入医保定点协议管理。
现将有关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01月19日至2024年01月25日。单位和个人对公示对象存在异议的,均可以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等形式反映。单位反映问题的,须加盖公章;个人反映问题的,提倡署本人真实姓名及联系方式。
2023年第四季度拟纳入医保协议管理定点医疗机构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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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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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药机构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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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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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管理类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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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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义乌义人医疗管理有限公司佛堂口腔诊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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义乌市佛堂镇新安里4区6-3号一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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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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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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义乌泓安医疗管理有限公司稠江望湖中医诊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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义乌市稠江街道望湖公馆8幢6-3号一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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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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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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义乌博悦口腔门诊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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义乌市廿三里街道长宁路7号一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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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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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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义乌遇见口腔门诊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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义乌市上溪镇四通东路9-1号一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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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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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0579-89915107;来信地址:行政服务中心3030办公室。
义乌市医疗保障中心
2024年0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