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天津市医疗机构医疗保障定点管理办法》(津医保规字〔2021〕7号)相关规定,市医保中心组织开展了医疗机构新增定点工作,经书面及现场评估,1家医疗机构评估结果为合格,拟纳入医保协议管理,现予以公示(名单附后)。
公示期为2024年2月4日至2024年2月8日(5个工作日)。公示期内,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可向天津市医疗保障基金管理中心进行反映,联系电话:022-23030537;022-23030269。
附件:拟纳入医保协议管理医疗机构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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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医疗保障基金管理中心
2024年2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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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
拟纳入医保协议管理医疗机构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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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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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药机构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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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区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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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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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坻区方家庄镇庞家庄村卫生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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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坻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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