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医疗机构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医疗保障局令第2号)和《零售药店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医疗保障局令第3号)有关规定,市、区(开发区)医保部门对申请医保定点医药机构的单位进行了评估,现对拟确定为医保定点医药机构的单位予以公示(见附件)。
公示期限为5个工作日(2024年9月3日--9月9日)。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合肥市医疗保障基金管理中心反映(受理电话:0551-63536528,电子邮箱:674778714@qq.com)
合肥市医疗保障基金管理中心
2024年9月2日
拟确定为医保定点医药机构单位名单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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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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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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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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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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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性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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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医保服务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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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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蜀山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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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益康养老服务湖光路护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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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合肥市蜀山区湖光东路189号二楼及一楼1001至1006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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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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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利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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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立门诊部个人账户支付、普通门诊(门诊统筹)、门诊特殊病、住院、市外异地联网结算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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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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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河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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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博之仁综合门诊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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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淝河镇安百苑C区8#102商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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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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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利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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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立门诊部个人账户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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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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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河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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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万和堂大药房有限公司第十六分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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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马鞍山路污水管网维修管理中心综合楼车库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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零售药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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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利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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零售药店个人账户购药、市外异地联网结算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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