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方便参保人员看病就医,保障基本医疗需求,根据国家医疗保障局《医疗机构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医疗保障局第2号令)和《关于印发〈湖南省医疗机构医疗保障定点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湘医保发〔2021〕35号)等文件要求,在医疗机构自愿申请的基础上,通过资料审核、现场评估、集体评议,决定将娄底经开区宏善医院纳入市本级基本医疗保险协议管理。
现将娄底经开区宏善医院信息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4年10月17日至2024年10月23日。公示期间如对公示对象有异议的,可向娄底市医疗保障局反映(监督电话:0738-8262190)。
娄底市医疗保障局
2024年10月17日
附件
娄底经开区宏善医院公示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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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机构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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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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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人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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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通医保业务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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娄底经开区宏善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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娄底经开区大埠桥街道办事处南阳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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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志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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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刷卡业务、职工医保门诊统筹结算业务、职工和居民医保普通住院直接结算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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