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漳州市医疗保障局 漳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落实2022年国家谈判药品落地工作的通知》(漳医保〔2023〕40号)的通知规定,2023年8月我分中心受理和审查了漳州鹭燕大药房有限公司龙海祥云药店定点零售药店纳入“双通道”管理申请,根据专家的评估结果,经研究,漳州鹭燕大药房有限公司龙海祥云药店符合“双通道”定点资质(详见附件),现于漳州市医疗保障局网站“医保中心”专题专栏及申请单位显要位置进行公示。
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可通过致电、书信等形式向漳州市医疗保障基金中心龙海分中心举报。举报内容必须真实可靠,举报人必须提供真实的姓名和确切的联系方式,以便查结后回复。
公示时间:2023年10月23日-10月27日
举报电话:0596-2875012(市医保中心)
0596-6589166(龙海分中心)
受理时间:工作日8:00-12:00 14:30-17:30
附件:关于符合“双通道”管理定点零售药店公示名单
漳州市医疗保障基金中心龙海分中心
2023年10月20日
附件
符合“双通道”管理定点零售药店公示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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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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零售药店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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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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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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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点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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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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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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漳州鹭燕大药房有限公司龙海祥云药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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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漳州市龙海区石码街道平宁路9号祥云豪庭25号、26号一层店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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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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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入“双通道”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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