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我县定点零售药店纳入门诊统筹管理工作,不断提高人民群众医疗保障水平,根据《黑龙江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做好定点零售药店纳入门诊统筹管理的通知》(黑医保发〔2023〕19号)《关于做好定点零售药店纳入门诊统筹管理的通知》(齐医保发[2023]7号)文件精神,按照公平公开、强化监管、优化服务的要求,结合依安县县本级医疗保障实际,县医疗保险服务中心组织评估小组采取书面评估和现场评估相结合的方式对依安县恒发医药有限责任公司、依安县惠民医药有限责任公司、大森林百姓弘发(齐齐哈尔市)医药连锁有限公司依安怡心园分店申请医疗保障门诊统筹定点进行评估验收。经评估小组现场评估认定以上3家药店符合医疗保障门诊统筹定点管理条件,县医疗保险服务中心经会议集体研究决定,拟将以上3家零售药店纳入医疗保障门诊统筹定点管理,现将评估结果向社会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2024年9月4日至2024年9月10日)。
如有异议,可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我中心反映。受理举报电话为:7033316,监督电话:7033481。反映问题要实事求是,为便于调查,请举报人书面提供线索,并署真实姓名及联系方式,以便进行核实反馈。
依安县医疗保险服务中心
2024年9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