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北京泰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当前位置: 数据专区> 专题信息> 详情

【眉山】眉山市医疗保障局 眉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关于转发执行《四川省基本医疗保险、生育保险 和工伤保险中药饮片目录(2025年)》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6/4/29 17:21:50

信息来源:查看

正文:

眉山天府新区社会事务局,各县(区)医疗保障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医疗保障事务中心,市级定点医疗机构:

为认真贯彻落实《四川省医疗保障局 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四川省基本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和工伤保险中药饮片目录(2025年)〉的通知》(川医保规〔2026〕2 号)精神,规范我市基本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工伤保险中药饮片及中药配方颗粒支付管理,保障参保人员用药权益,结合我市实际,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统一执行中药饮片支付范围

    (一)全面执行 《四川省基本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和工伤保险中药饮片目录(2025年)》(以下简称《中药饮片目录》)。目录由国家准入和我省准入两部分组成,省级增补品种455个,目录内品种参照甲类药品管理。

    (二)原纳入我市基金支付范围但未列入《中药饮片目录》的中药饮片,设置6个月报销过渡期,过渡期内做好用药衔接与品种替换,过渡期结束后停止基金支付。

    二、规范中药配方颗粒支付管理

    与《中药饮片目录》内饮片对应的中药配方颗粒,同步纳入基金支付范围,参照乙类药品管理,严格按国家及省相关规定执行。

    三、相关要求

    (一)及时更新维护数据。严格按照省医保事务中心统一下发的药品分类与代码数据库,及时调整目录类别、限定支付范围,完成我市信息系统与数据库更新。

    (二)严格规范目录执行。各县(区)、各定点医药机构必须严格执行《中药饮片目录》,不得自行制定目录、擅自增减品种,不得变通扩大支付范围。

    (三)强化监督管理。加强对定点医药机构、工伤保险协议医疗机构、工伤康复协议机构的审核、监督与管理,规范中药饮片使用。

    (四)做好政策宣传。各单位要加强政策解读与宣传引导,面向医务人员、参保群众做好政策宣传解读,合理引导用药预期,保障参保人员用药权益与待遇落实。

    本通知自2026年6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以往规定与本通知不一致的,以本通知为准;执行期间国家、省有新规定的,从其规定。执行中遇重大问题,请及时分别报送市医保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眉山市医疗保障局眉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6年4月28日

相关动态

网络备案:京ICP备12039121号-14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学清路9号汇智大厦B座7层 www.yaochangyun.com ©2016-2023 泰茂股份版权所有


  • 经营性网站
    备案信息

  • 可信网站
    信用评价

  • 网络警察
    提醒您

  • 诚信网站

  • 中国互联网
    举报中心

  • 网络举报
    APP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