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科室、各县(市、区)管理部,各有关单位:
根据《龙岩市医疗保障基金管理中心关于开展医保定点医药机构评估工作的通知》(岩医管〔2021〕23号)、《龙岩市医疗保障基金中心关于进一步做好定点医药机构评估和管理工作的通知》(龙医保中心〔2024〕23号)要求,经申请对象网上提交材料、材料初审、现场评估、公示、班子会审议等程序后,现将新罗厦鑫中医内科诊所等5家医药机构新增为龙岩市医保定点单位,其中新增的定点零售药店纳入全国联网定点范围。5家新增医药机构请于本通知下发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登入国家标准编码信息维护平台完成定点医疗机构(含医保医师、护士)、定点零售药店(含医保药师)的国家编码维护,便于统一向省医保平台申请医保账号,同时在3个月内完成医保协议管理要求的信息系统技术和接口标准改造,逾期造成影响医保刷卡服务的,后果自负。
特此通知。
龙岩市医疗保障基金中心
2024年9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