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方便参保人员看病就医,保障基本医疗需求,根据国家医疗保障局《医疗机构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医疗保障局第2号令)《医疗机构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医疗保障局第3号令)《关于印发〈湖南省医疗机构医疗保障定点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湘医保发〔2021〕35号)及《关于印发〈湖南省零售药店医疗保障定点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湘医保发〔2021〕36号)等文件要求,经考核评估并签订医保服务协议,确定2025年度娄底市医疗保障定点医药机构名单,现予以公示。
娄底市医疗保障局
2026年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