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漳州市医疗保障局转发福建省医疗保障局关于贯彻执行医药机构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漳医保〔2021〕25号)、《漳州市医疗保障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医疗保障定点医药机构评估和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漳医保〔2021〕47号)和《漳州市医疗保障基金中心关于印发漳州市医疗保障定点医药机构经办规程的通知》(漳医保中心〔2023〕18号)等文件要求,经申请对象提交材料、材料初审、现场评估、集体研究、公示等程序,现将福州大参林贸易有限公司漳州台商投资区阳光东路分店等2家零售药店纳入拟签订医保定点协议名单。
漳州市医疗保障基金中心台商投资区分中心
2024年9月30日
附件
纳入拟签订医保定点协议名单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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零售药店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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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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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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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点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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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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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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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大参林贸易有限公司漳州台商投资区阳光东路分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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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漳州台商投资区阳光东路10-37号(实际地址:福建省漳州台商投资区阳光东路10-37、10-3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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邓汉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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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增零售药店(个人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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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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漳州招商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国大药房有限公司大径分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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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漳州市漳州开发区大径后村小区62号-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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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燕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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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增零售药店(个人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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