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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关于存在应结未结费用定点医药机构的通报

发布时间:2026/4/10 16:54: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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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各相关定点医药机构:

    为进一步规范医保基金结算管理,提升基金使用效率,赋能医药机构高质量发展,经梳理,截至目前部分定点医药机构存在费款所属期2025年应结未结数据(因违约等不予结算情形除外)。

    现对有费款所属期2025年应结未结费用的定点医药机构名单进行通报,请相关定点医药机构高度重视,对照名单及时梳理未结算原因,按相关规程尽快办结结算事宜。

沈阳市医疗保障事务服务中心

2026年4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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