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化医疗服务价格改革,落实医疗服务价格管理,根据《省医保局 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做好护理类、临床量表评估类和产科类医疗服务项目整合和价格调整的通知》(鄂医保发〔2025〕31号)精神,按照政府制定价格程序规定,州医保局组织开展价格调查、成本调查,初拟价格方案,于2025年8月21日上午召集全州各级公立医疗机构相关专家进行了专家论证,得到专家论证价格方案。
现面对社会公开征求对《恩施州制定和调整产科类等部分医疗服务项目价格方案(专家论证稿)》的意见和建议。请认真研究,于2025年9月1日前将意见以纸质或电子邮件方式反馈至恩施州医保局医药服务管理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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