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医疗机构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医疗保障局令第2号)、《零售药店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医疗保障局令第3号)、《安徽省定点医疗机构医疗保障服务协议》、《安徽省定点零售药店医疗保障服务协议》的相关规定,经研究决定,即日起下列医药机构予以解除医保服务协议。现通告如下:
解除医保服务协议医药机构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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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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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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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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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除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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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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滁州国胜益民医药连锁有限公司来安清流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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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流市场东北侧约20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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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续签2026年医保服务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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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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滁州国胜益民医药连锁有限公司来安十六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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威尼斯花园25幢106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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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续签2026年医保服务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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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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滁州国胜益民医药连锁有限公司来安万城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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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阳南路639号2幢113.115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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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续签2026年医保服务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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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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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立淼中医诊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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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城国际2栋112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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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续签2026年医保服务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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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安县医疗保障基金管理中心
2026年3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