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福建省医疗保障局 福建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加快2022年国家谈判药品落地工作的通知》(闽医保〔2023〕28号)《漳州市医疗保障局 漳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落实2022年国家谈判药品落地工作的通知》(漳医保〔2023〕40号)文件要求,2023年12月我分中心受理和审查了福建省聚芝林医药连锁有限公司漳浦绥安店定点零售药店纳入“双通道”管理申请,根据专家评估结果,经研究,福建省聚芝林医药连锁有限公司漳浦绥安店符合纳入“双通道”管理的条件(详见附件),现于漳州市医疗保障局网站“医保中心”专题专栏及申请单位显要位置进行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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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时间:2024年1月26日-2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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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新增纳入“双通道”管理定点零售药店名单
漳州市医疗保障基金中心漳浦分中心
2024年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