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天津市医疗机构医疗保障定点管理办法》(津医保规字〔2021〕7号)、《天津市零售药店医疗保障定点管理办法》(津医保规字〔2021〕8号)相关规定,市医保中心组织开展了医药机构新增定点工作,经书面及现场评估,10家医药机构评估结果为合格,纳入拟签订协议名单,现予以公示(名单附后)。
公示期为2025年1月9日至2025年1月15日(5个工作日)。公示期内,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可向天津市医疗保障基金管理中心进行反映,联系电话:022-23030537;022-23030269。
天津市医疗保障基金管理中心
2025年1月9日
附件:
拟签订协议医药机构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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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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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药机构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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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区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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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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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滨海经开德旭中医门诊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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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发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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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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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欣悦口腔诊所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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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发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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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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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滨海鑫津悦口腔门诊部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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塘沽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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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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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滨海新区塘沽海顺堂药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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塘沽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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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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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武清区济民堂西街诊所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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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清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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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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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济民堂医药连锁有限公司第二十六分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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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清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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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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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鸿翔一心堂医药连锁有限公司和平中医诊所分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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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平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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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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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津慈口腔门诊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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津南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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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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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静海康汇诊所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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静海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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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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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百姓大药房连锁(天津)有限公司东丽区丽东苑分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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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丽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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