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零售药店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关于印发安庆市基本医疗保险新增定点医药机构评估暂行办法的通知》(宜医保办〔2020〕24号)等文件精神,经医药机构申请、材料审核、现场评审及会议决定,拟将3家零售药店纳入医保协议管理范围,名单公示如下:
1、安庆国胜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桐城和平路店;
2、桐城市国顺大药房有限公司;
3、桐城市国顺大药房有限公司桃园分公司。
公示期为2026年1月28日至2026年2月3日,如有异议,或有情况需要反映的,请于公示期内向市医疗保障局办公室以及市医疗保障基金管理中心稽查科口头或书面反映(监督电话:6699801、5618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