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莆田市医疗保障局 莆田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印发《莆田市贯彻落实国家医药谈判药品“双通道”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莆医保综〔2021〕179号)和《莆田市医疗保障局 莆田市卫生健康委员会转发福建省医疗保障局 福建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加快2021年国家谈判药品落地的通知》(莆医保综〔2021〕222号)等相关文件精神,我中心组织专家对申请“双通道”零售药店的零售药店进行现场评估核查,现将评估结果为合格的国药控股莆田有限公司莆田城厢店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3年9月11日-2023年9月17日,在公示期间欢迎群众以来电、来信、来访等方式反映情况、发表看法和意见。
联系电话:0594-2300126(正常工作时间)
莆田市医疗保障基金中心城厢分中心
2023年9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