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医疗保障局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基本医疗保险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工作的通知》(鄂医保发(2022)81号)《湖北省基本医疗保险门诊慢特病经办服务规程(试行)》的通知(鄂医保发(2023)33号)《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开展门诊慢特病相关治疗费用异地直接结算工作的通知》(鄂医保发(2022)50号)等文件的相关规定,经初审评估,现将评估合格拟纳入异地就医门慢特病定点的医药机构名单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为2024年4月12日至4月16日。公示期间,对公示名单有异议的,可向州级医保经办机构提出,医保经办机构将组织复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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恩施州医疗保障服务中心
2024年4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