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海南省医疗保障零售药店定点管理规程》(琼医保〔2022〕15号)和《海南省医疗保障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医保定点零售药店有关工作的通知》规定,海南龙芝林药品超市连锁经营有限公司定安新区分店、海南龙芝林药品超市连锁经营有限公司定安大众分店、海南龙芝林药品超市连锁经营有限公司定安见龙分店、海南龙芝林药品超市连锁经营有限公司定安天安分店、海南龙芝林药品超市连锁经营有限公司定安黄竹分店等5家药店申请定安县基本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经我中心材料审查、实地考查和现场评估,符合定点零售药店的准入条件,拟纳入我县基本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
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12月17日至12月19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拨打电话:0898-63830616。
地址:定安县定城镇第二行政办公区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大楼二楼。
定安县社会保险服务中心
2024年12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