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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关于对济阳县宏康大药店违约行为的处理决定

发布时间:2026/1/4 16:05: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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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济阳县宏康大药店:

   经查实,你单位存在销售医保基金支付的回流药的违约行为。根据《济南市定点零售药店医疗保障服务协议》第五十九条第七款之约定,作出以下处理:

    自发文次日起解除与济阳县宏康大药店签订的济南市定点零售药店医疗保障服务协议。

济南市医疗保险事业中心

2025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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