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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医保中心关于天津红桥百福中医门诊部等定点医药机构协议处理决定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5/3/6 16:43: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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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医保中心及相关分中心依照天津市医疗保障服务协议对存在违约行为的天津红桥百福中医门诊部等定点医药机构作出协议处理决定,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天津红桥百福中医门诊部存在串换项目收费的违反医疗保障医疗服务协议的行为。根据天津市医疗保障服务协议相关条款之规定,医保红桥分中心对其作出协议处理决定(医保红桥分中心处告字【2024】34号):追回已支付的医保基金,收取违约金,约谈主要负责人,责令限期整改。

    二、天津红桥百福综合门诊部存在串换项目收费的违反医疗保障医疗服务协议的行为。根据天津市医疗保障服务协议相关条款之规定,医保红桥分中心对其作出协议处理决定(医保红桥分中心处告字【2024】35号):追回已支付的医保基金,收取违约金,约谈主要负责人,责令限期整改。

    三、天津静海乾湖医院存在串换项目收费的违反医疗保障医疗服务协议的行为。根据天津市医疗保障服务协议相关条款之规定,医保静海分中心对其作出协议处理决定(医保静海分中心处告字【2024】9号):追回已支付的医保基金,收取违约金,约谈主要负责人,责令限期整改。

    四、天津市滨海新区大港医院存在超标准收费、串换项目收费的违反医疗保障医疗服务协议的行为。根据天津市医疗保障服务协议相关条款之规定,医保大港分中心对其作出协议处理决定(医保大港分中心处告字【2024】17号):追回已支付的医保基金,收取违约金,中止责任医师医保服务资格5个月,约谈主要负责人,责令限期整改,责任医师扣分处理。

    五、天津市滨海新区大港中医医院存在药品不符合医保限定支付范围并纳入医保结算的违反医疗保障医疗服务协议的行为。根据天津市医疗保障服务协议相关条款之规定,医保大港分中心对其作出协议处理决定(医保大港分中心处告字【2024】18号):追回已支付的医保基金,收取违约金,约谈主要负责人,责令限期整改,责任医师扣分处理。

    六、天津西青悦牙口腔诊所存在串换项目收费的违反医疗保障医疗服务协议的行为。根据天津市医疗保障服务协议相关条款之规定,医保西青分中心对其作出协议处理决定(医保西青分中心处告字【2024】38号):追回已支付的医保基金,中止责任医师医保服务资格1个月,约谈主要负责人,责令限期整改,责任医师扣分处理。

    七、天津西青唐志伟口腔诊所存在超出《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诊疗科目开展医疗服务并纳入医保基金支付的违反医疗保障医疗服务协议的行为。根据天津市医疗保障服务协议相关条款之规定,医保西青分中心对其作出协议处理决定(医保西青分中心处告字【2024】39号):追回已支付的医保基金,约谈主要负责人,责令限期整改,责任医师扣分处理。

    八、天津宁河禾美口腔门诊部存在重复收费、串换项目收费的违反医疗保障医疗服务协议的行为。根据天津市医疗保障服务协议相关条款之规定,医保宁河分中心对其作出协议处理决定(医保宁河分中心处告字【2024】23号):追回已支付的医保基金,收取违约金,约谈主要负责人,责令限期整改。

    九、天津市宁河区桥北街卫生院存在重复收费、串换项目收费的违反医疗保障医疗服务协议的行为。根据天津市医疗保障服务协议相关条款之规定,医保宁河分中心对其作出协议处理决定(医保宁河分中心处告字【2024】24号):追回已支付的医保基金,收取违约金,约谈主要负责人,责令限期整改。

    特此公告。

天津市医疗保障基金管理中心

2025年3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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