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四川省医疗保障局《关于规范超声检查类、物理治疗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及医保支付类别的通知》(川医保办发〔2025〕27号)、《关于规范呼吸系统、泌尿系统、疝、甲乳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及医保支付类别的通知》(川医保办发〔2025〕28号)文件要求,我局整合了超声检查类、物理治疗类、泌尿系统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按照省医疗保障局工作安排,物理治疗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全省统一执行时间为2026年3月1日。因还需履行其他相关程序,如报告省医保局、合法性审查、集体审议等,特公示时间为7日,具体为2026年1月29日至2月4日。公示期间任何单位或个人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向市医疗保障局提出并说明理由(单位意见须加盖公章并注明联系人,个人意见须签留真实姓名并附身份证复印件和联系电话)。书面意见可发邮箱,也可快件寄送。
联系人:柳林甫,联系电话:0816-2290157
邮箱:964012732@qq.com
地址:涪城区长虹大道北段142号(第三集中办公区9-10楼)
绵阳市医疗保障局
2026年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