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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州】关于公布徐州市云龙区翠屏山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等2家医疗机构符合医保协议管理条件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6/1/30 16:41: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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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各有关单位:

    根据《医疗机构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医疗保障局令第2号)、《关于印发徐州市定点医药机构确定评估指标的通知》(徐医管发〔2025〕51号)文件精神,徐州市云龙区翠屏山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等2家医疗机构(见附件)通过评估,确定为我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现予以公布。

     定点医疗机构应依法与从业人员签订劳动合同,按法律规定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并严格遵守基本医疗保险的各项规定,执行基本医疗保险药品、医用耗材、诊疗项目和医疗服务设施目录管理,为参保人员提供良好的医疗服务。  

徐州市医疗保险基金管理中心

2026年1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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