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贵州省医疗保障事务中心关于印发<贵州省医疗保障定点医疗机构协议管理经办规程(试行)>的通知》(黔医保事务中心发〔2021〕27号),《瓮安县加强和规范医疗保障服务定点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瓮医保发〔2022〕9号)等,经资料审查、现场检查综合评估后报中共瓮安县医疗保障局党组研究,同意将贵州黎安堂大药房有限公司七分店拟纳入黔南州基本医疗保险协议管理,现予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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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 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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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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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估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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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估综合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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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 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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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黎安堂大药房有限公司七分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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瓮安县瓮水街道锦美河畔阳光D区6号楼1号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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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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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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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日期:2026年2月5日-2026年2月13日(7个工作日)
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或电话方式向瓮安县医疗保险服务中心进行反映。
举报电话:0854-2789126;地址:瓮安县群众工作中心四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