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医疗机构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医疗保障局令第2号)等有关规定,经审核、查验,拟将以下3家机构纳入医保协议管理范围:
1. 安庆市宜秀区大桥街道吴嘴社区卫生室(地址:安徽省安庆市宜秀区吴嘴小区3栋8-9号门面);
2. 安庆市宜秀区大桥街道叶祠社区卫生室(地址:安徽省安庆市宜秀区大桥办事处叶祠社区委);
3. 安庆市宜秀区大桥街道芭茅巷社区卫生室(地址:安庆市宜秀区大桥办同庆小区北苑大门口)。
公示期为2026年2月9日至2026年2月13日,如有异议,或有情况需要反映的,请于公示期内向市医保管理中心稽查科反映(电话:5897260)。
安庆市医疗保障基金管理中心
2026年2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