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医疗机构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医疗保障局令第2号)、《零售药店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医疗保障局令第3号)和《合肥市定点医药机构医疗保障协议管理经办规程(暂行)》(合医保秘〔2025〕15号)有关规定,市、区(开发区)医保部门对医保定点医药机构进行协议管理,现对解除或中止医保协议的医药机构单位予以公示(见附件)。
合肥市医疗保障基金管理中心
2026年3月18日
解除或中止医保协议的医药机构单位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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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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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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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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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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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务类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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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务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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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停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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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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庐阳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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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庐阳区郭兆贵内科诊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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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市庐阳区阜阳北路与涡阳路交口美景人家9幢商105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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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止医保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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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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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3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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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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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站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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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市药橘堂大药房有限公司勤居苑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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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合肥市新站区勤劳路与新海大道交口勤居苑东区2幢商1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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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除医保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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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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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3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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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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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河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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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市妇女儿童保健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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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市包河区云谷路和玉龙路交口东北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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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止医保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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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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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3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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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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瑶海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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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瑶海周经峰中医诊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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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市瑶海区香江国际佳元35栋101-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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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除医保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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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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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3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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