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完善我市职工医保、居民医保生育保险制度,根据《广东省职工生育保险规定》(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287号)等政策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市医保局牵头起草了《关于进一步完善生育保险有关政策的通知(征求意见稿)》。
现将《关于进一步完善生育保险有关政策的通知(征求意见稿)》进行公示,征求广大干部群众的意见。公示时间5个工作日,欢迎广大干部群众提出意见建议。如有意见建议,请在公示期内直接向市医疗保障局反映,联系电话:3296366,电子邮箱:hyyibao@163.com,邮政编码:517000。也可以用书面形式反映,以个人名义反映的要签署本人真实姓名;以单位名义反映的应加盖本单位印章,直接邮寄到市医疗保障局(河源市源城区兴源路15号)。
河源市医疗保障局
2024年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