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天津市医疗机构医疗保障定点管理办法》(津医保规字〔2021〕7号)、《天津市零售药店医疗保障定点管理办法》(津医保规字〔2021〕8号)相关规定,市医保中心组织开展了医药机构新增定点工作,经书面及现场评估,10家医药机构评估结果为合格,纳入拟签订协议名单,现予以公示(名单附后)。
公示期为2024年8月9日至2024年8月15日(5个工作日)。公示期内,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可向天津市医疗保障基金管理中心进行反映,联系电话:022-23030537;022-23030269。
天津市医疗保障基金管理中心
2024年8月9日
附件:
拟签订协议医药机构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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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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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药机构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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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区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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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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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东丽志康诊所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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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丽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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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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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东丽吉康诊所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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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丽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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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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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西青区椿生堂大药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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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青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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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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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百姓大药房连锁(天津)有限公司西青兰馨道分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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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青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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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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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百姓大药房连锁(天津)有限公司河北江都路分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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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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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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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宝坻比邻综合门诊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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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坻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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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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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喜仲堂诊所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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津南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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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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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国际旅行卫生保健中心(天津海关口岸门诊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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滨海新区(塘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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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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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滨海新区药吉祥大药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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滨海新区(开发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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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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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壹壹壹金福康医药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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滨海新区(高新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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