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福建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印发医疗保障定点医药机构评估细则的通知》(闽医保规〔2024〕9号)及《关于印发医疗保障定点医药机构资源配置规划(2021-2025年)的通知》(厦医保〔2021〕112号)等文件,经评估,拟将厦门市翔安区金海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纳入医保协议管理,现予公示。
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自2026年3月2日至2026年3月6日。如有异议,请向我中心实名反映。
联系电话:0592-2859799
通信地址:湖里区东渡路118号国检大厦11楼厦门市医疗保障中心
厦门市医疗保障中心
2026年3月2日
附件
拟纳入医保协议管理的医疗机构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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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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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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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机构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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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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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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翔安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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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市翔安区金海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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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市翔安区金海街道鼓韵路9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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