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参保单位、参保人,定点医疗机构、定点零售药店: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市决策部署,提高医疗保障基金使用效率,更好地保障广大参保人员权益,满足就医、购药的需要,方便患者就近选择医药机构,现将我县协议管理医药机构信息进行公布。
此次公布的定点医药机构截至2024年8月13日均已正常签订《开化县基本医疗保障定点医疗机构(有住院业务)服务协议书》、《开化县基本医疗保障定点医疗机构(无住院业务)服务协议书》或《开化县基本医疗保障定点零售药店服务协议书》(2024年),我中心将通过加强两定机构服务协议管理、规范医保服务、促进协议管理医药机构接受社会监督,更好地为参保人提供优质、高效的医保服务。
开化县医疗保险服务中心
2024年8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