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医疗机构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医疗保障局令第2号)和《零售药店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医疗保障局令第3号)有关规定,市、区(开发区)医保部门对申请医保定点医药机构的单位进行了评估,现对拟确定为医保定点医药机构的单位予以公示(见附件)。
公示期限为5个工作日(2025年10月29日--11月4日)。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合肥市医疗保障基金管理中心反映(受理电话:0551-63536528,电子邮箱:951653794@qq.com)
合肥市医疗保障基金管理中心
2025年10月29日
拟确定为医保定点医药机构单位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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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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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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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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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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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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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性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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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医保服务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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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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瑶海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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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国胜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华凌锦苑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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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合肥市瑶海区龙岗综合经济开发区王岗路与丰乐亭路交口华凌锦苑邻里中心一层L1-003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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零售药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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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利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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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账户购药、市外异地联网结算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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