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自治区医保局 自治区卫生健康委 自治区药监局关于规范医保药品“双通道”和外配处方管理的通知》(桂医保规〔2024〕7号)有关规定,及梧州市医保局印发的《关于明确梧州市“双通道”定点零售药店准入条件的通知》要求,梧州市本级拟新增7家医疗保障定点零售药店作为梧州市“双通道”定点零售药店,现将名单公示如下:
1.梧州市大参林连锁药店有限公司龙圩区龙城分店,地址:梧州市龙圩区龙圩镇龙城路80号一层1号商铺;
2.梧州市大参林连锁药店有限公司梧州大较场分店,地址:梧州市万秀区云盖路复兴里3号10号楼、办公楼一楼自编铺位A05、A06铺;
3.梧州市大参林连锁药店有限公司龙圩区大园塘分店,地址:梧州市龙圩区龙圩镇忠义街大园塘市场一层街铺5、6、7号商铺;
4.梧州市大参林连锁药店有限公司梧州西江分店,地址:梧州市西江路鸳江丽港9号一层25号商铺.阁楼;
5.广西梧州百姓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和平药房,地址:广西梧州市长洲区新兴三路81号3幢一层2号商铺;
6.广西梧州百姓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桂东药房,地址:梧州市西江四路6号A座地层;
7.国药控股广西有限公司梧州高地路店,地址:梧州市万秀区高地路南三巷2号体操馆楼下3号商铺。
公示时间(7个工作日):2025年8月11日至2025年8月19日。
对上述单位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并署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于2025年8月19日前向我中心反映,邮箱:wzsybzxddk@163.com。群众如实反映有关问题受法律保护。
梧州市医疗保障事业管理中心
2025年8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