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医疗机构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医疗保障局令第2号)、《零售药店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医疗保障局令第3号)、四川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印发《四川省医药机构医疗保障定点评估细则 》(川医保规〔2024〕2号)等相关规定,经宜宾市叙州区医疗保障事务中心资料审核、评估组现场评估、会议研究,拟同意将宜宾广恩堂诊所有限责任公司等四家医药机构纳入基本医疗保障定点协议管理范围,现予以公示(名单附后)。公示时间2025年12月18日至12月24日共5个工作日,广大群众如对上述医药机构纳入基本医疗保障定点协议管理持有不同意见,请在公示时限内及时向宜宾市叙州区医疗保障事务中心进行反馈。联系电话:0831-6472738。
宜宾市叙州区医疗保障事务中心
2025年12月16日
附件
宜宾市叙州区拟纳入基本医疗保障定点协议管理医药机构公示名单
宜宾广恩堂诊所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四川省宜宾市叙州区清溪路81号鑫悦湾小区2号商铺1层16号
宜宾市叙州区鸿景堂药品销售大药房(个人独资)
地址:四川省宜宾市叙州区柑子园街31号附3号
布莱梅联合口腔门诊部
地址:四川省宜宾市叙州区南岸紫荆花园商贸路107号4-2幢1-2层1号
宜宾市芝安大药房(个人独资)
地址:四川省宜宾市叙州区航天路中段105号附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