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完善谈判药品和部分高值药品“双通道”管理机制,方便参保群众购药,规范“双通道”药店管理,根据《凉山州医疗保障局 凉山州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完善凉山州国家医保谈判药品“双通道”管理机制>的通知》文件规定,西昌市医保中心组织人员进行资料审查、实地考察,经评估拟同意以下零售药店纳入“双通道”管理,现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2024年3月6日至2024年3月12日(共5个工作日),单位或个人对名单持有异议,请联系凉山州医疗保障事务中心医疗监管科(联系电话:0834-3226387)。
凉山州医疗保障事务中心
2024年3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