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医疗机构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医疗保障局令 第2号)及《零售药店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医疗保障局令 第3号)规定,经过自愿申请、资料审核、多方评估等程序,现对以下拟纳入辽阳市医疗保险协议管理的医药机构进行公示:
弓长岭区汤河镇红穆村于海滨村卫生室等10家医疗机构拟纳入医疗保险协议管理的公示。公示时间5天(2024年9月18日至2024年9月24日)。如有不同意见,可于公示期内向弓长岭区医保中心办公室或审核科反映,反映问题要署真实姓名。
通信地址:弓长岭区医疗保障事务服务中心办公室或审核科(财税大夏一楼)。
电话:区医保中心办公室:5809691、区审核科:5809125。
弓长岭区医疗保障事务服务中心
2024年9月18日
具体名单:
弓长岭区汤河镇红穆村于海滨村卫生室
辽阳市弓长岭区汤河镇三官村崔连蒂卫生室
辽阳市弓长岭区汤河镇柳河村岳新丽村卫生室
弓长岭区汤河镇望宝村关世凤卫生室
辽阳市弓长岭区安平乡翁家村于何泉村卫生室
弓长岭区安平乡安平村董文佳村卫生室
弓长岭区安平乡耿家村冯新萍村卫生室
弓长岭区安平乡尤吉村田丽军村卫生室
辽阳市弓长岭区安平乡尤吉村李丽卫生室
弓长岭区安平乡三星村许洪威村卫生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