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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州】关于对拟新增国家医保谈判药品“双通道”定点零售药店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4/1/23 9:36: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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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为贯彻落实《梅州市医疗保障局 梅州市卫生健康局关于印发<关于建立完善国家医保谈判药品“双通道”管理机制实施方案>的通知》(梅市医保函〔2023〕108号)要求,进一步推动国家医保谈判药品落地使用,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用药需求,经定点零售药店自愿申请、县(市、区)医保部门对申请资料进行审核和现场评估,拟将17家定点零售药店纳入国家医保谈判药品“双通道”管理,现予以公示。公示期限为5个工作日,如有异议,请向市医保中心反映。公示无异议的,县(市、区)医保中心将与其签订服务协议。

        公示时间:2024年1月23日-2024年1月29日

        联系电话:0753-2181984

        联系地址:梅州市医疗保障局新中路56号310办公室


 梅州市医疗保障事业管理中心

 2024年1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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