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汕头市医疗保障局关于转发延长广东省医疗机构及零售药店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有效期的通知》(汕医保〔2024〕52号 )以及《关于印发〈汕头市医药机构医保定点申请流程(暂行)〉的通知》(汕医保中心〔2022〕33号)文件规定,潮南分中心组织医保管理人员对申请单位进行材料审查和实地考察等评估工作,拟定以下医药机构具备定点医药机构资格,现予以公示:
医疗机构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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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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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头市潮南区峡山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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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头市潮南区峡山街道上东浦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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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有异议,可向汕头市医疗保障事业管理中心潮南分中心反映。
公示时间:2024年12月20日至2024年12月30日,时间7个工作日。
联系方式:0754-88760330
联系地址:汕头市潮南区玉峡南路潮南区人民政府3楼317室
汕头市医疗保障事业管理中心潮南分中心
2024年1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