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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肇庆】关于怀集精康医院执行二级定点医疗机构医保待遇结算标准和医疗服务价格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2/28 17:02: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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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各县(市、区)医保经办机构,肇庆高新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怀集精康医院:

  怀集精康医院被肇庆市卫生健康局评定为二级精神病医院。根据《肇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肇庆市基本医疗保险办法〉的通知》(肇府规〔2022〕8号)等文件规定,从2025年3月1日起,怀集精康医院参保人医保待遇按二级公立医疗机构标准核算,基本医疗服务价格按照二级公立医疗机构收费标准执行。

  各县(市、区)医保经办机构、定点医疗机构应积极向参保人做好医保报销水平变化和医疗服务价格收费的解释工作,并通过发布公告等多种形式广泛告知社会。

  特此通知。

肇庆市医疗保障事业管理中心

2025年2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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