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部分定点医药机构基本信息发生变更。根据《江西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印发〈江西省医疗机构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江西省零售药店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赣医保字〔2023〕25号)相关规定,拟对南昌三三四医院等9家定点医疗机构、江西洪兴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新建大道一店等161家定点零售药店的定点信息予以变更,现予公示。
公示期自2025年12月30日起至2026年1月5日止。
如有异议,请向南昌市医疗保障服务中心反映情况。
电话:0791-86639737
南昌市医疗保障服务中心
2025年12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