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福建省医疗保障局 福建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加快2022年国家谈判药品落地工作的通知》(闽医保〔2023〕28号)《漳州市医疗保障局 漳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落实2022年国家谈判药品落地工作的通知》(漳医保〔2023〕40号)要求,我分中心通过申请材料初审、专家现场评估,经研究决定,漳州市第三医院符合纳入“双通道”管理的条件(详见附件),现于漳州市医疗保障局网站“医保中心”专题专栏及申请单位显要位置进行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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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时间:2023年12月8日-12月14日
举报电话:0596-2875012(市医保中心)
0596-2165522(龙文分中心)
受理时间:工作日9:00-12:00 13:00-17:00
附件:新增纳入“双通道”管理的定点医药机构名单
漳州市医疗保障基金中心龙文分中心
2023年1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