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天津市医疗机构医疗保障定点管理办法》(津医保规字〔2021〕7号)、《天津市零售药店医疗保障定点管理办法》(津医保规字〔2021〕8号)相关规定,市医保中心组织开展了医药机构新增定点工作,经书面及现场评估,9家医药机构评估结果为合格,纳入拟签订协议名单,现予以公示(名单附后)。
公示期为2024年1月4日至2024年1月10日(5个工作日)。公示期内,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可向天津市医疗保障基金管理中心进行反映,联系电话:022-23030537;022-23030269。
附件:拟签订协议医药机构名单
天津市医疗保障基金管理中心
2024年1月4日
附件:
拟签订协议医药机构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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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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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药机构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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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区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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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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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蓟州龙港中医诊所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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蓟州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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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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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蓟州仲恒诊所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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蓟州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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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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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蓟州区宁康源中医诊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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蓟州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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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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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老百姓时代大药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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蓟州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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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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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和仁堂大药房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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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东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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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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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红桥中嘉综合门诊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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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桥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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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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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退役军人服务中心医务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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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开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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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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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西青区津门湖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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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青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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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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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滨海高新悦众诊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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滨海新区(高新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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