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门诊慢性病、门诊重特大疾病和门诊特定药品的管理,切实保障参保人员就医购药需求,根据《漯河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门诊慢性病管理暂行办法》(漯人社医疗〔2017〕1号)、《漯河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慢性病管理试行办法》(漯医保〔2019〕50号)和《关于进一步规范漯河市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特定药品和重特大疾病用药管理的通知》(漯医疗〔2021〕11号)要求,拟将舞阳县疾控中心慢性病防治医院、漯河市源汇区妇幼保健院(漯河市源汇区人民医院)、漯河市召陵区人民医院确定为漯河市医疗保障门诊特定药品定点医疗机构,漯河爱肾血液透析中心确定为漯河市医疗保障门诊慢性病和门诊重特大疾病定点医疗机构,现予以公示。若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向漯河市医药价格和招标采购服务中心反映。
公示日期:2024年4月22日至4月28日,共7天。
监督电话:0395—3133373
2024年4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