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医疗机构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医疗保障局第2号令)、《贵州省医疗机构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黔医保发〔2021〕86号)文件要求,现将凤冈安宁精神病医院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进行公示,现公示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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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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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药机构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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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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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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凤冈安宁精神病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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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遵义市凤冈县何坝街道水河村新花组新华中学场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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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期限为7个工作日,公示时间为2026年1月26日至2026年2月3日。若单位和个人对公示对象存在异议的,均可通过来电、来信等方式反映。
联系电话:0851-25221796
邮政编码:564200
地址:凤冈县龙泉街道龙凤大道60号(县政府大楼一楼)凤冈县医疗保障局
凤冈县医疗保障局
2026年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