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天津市医疗机构医疗保障定点管理办法》(津医保规字〔2021〕7号)、《天津市零售药店医疗保障定点管理办法》(津医保规字〔2021〕8号)相关规定,市医保中心组织开展了医药机构新增定点工作,经书面及现场评估,12家医药机构评估结果为合格,纳入拟签订协议名单,现予以公示(名单附后)。
公示期为2023年12月4日至2023年12月8日(5个工作日)。公示期内,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可向天津市医疗保障基金管理中心进行反映,联系电话:022-23030537;022-23030269。
附件:拟签订协议医药机构名单
天津市医疗保障基金管理中心
2023年12月4日
附件:
拟签订协议医药机构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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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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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药机构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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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区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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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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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宏源扶元堂医药连锁有限公司第十分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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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坻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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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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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宏源扶元堂医药连锁有限公司第六分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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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坻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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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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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宏源扶元堂医药连锁有限公司第一分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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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坻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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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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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北辰区安津郡德门诊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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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辰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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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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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北辰区纳德中西医门诊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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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辰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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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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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阳光益佰医药连锁有限公司第十六分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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静海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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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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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老百姓绿城大药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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静海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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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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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百姓大药房连锁(天津)有限公司西青中北镇中北大道分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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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青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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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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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西青鼎辉门诊部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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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青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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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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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滨海新区皓齿口腔门诊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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滨海新区(汉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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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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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滨海新区红星博菲口腔诊所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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滨海新区(开发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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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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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和平同兴综合门诊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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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平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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