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金华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金华市基本医疗保险办法的通知》(金政发〔2018〕45号)、《金华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金华市全面做实基本医疗保险市级统筹实施方案的通知》(金政发〔2021〕27 号)等规定,结合我市实际,我局会同市财政局、市税务局拟定了《关于公布金华市2024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筹资标准的通知》(征求意见稿),为广泛听取社会公众意见,进一步提高行政规范性文件质量,现将征求意见稿全文公布,征求社会各界意见。如有修改意见或建议,请于2023年10月24日前通过电子邮件、传真、信函等形式反馈至金华市医疗保障局。
联系人:江小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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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华市医疗保障局
2023年10月12日